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贵州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和贵州省第二轻工业学校合并成立,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是一所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举办职前职后培训,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旅游服务等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现设有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轻工化工系、文化与旅游系、建筑工程系及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中职教学部、怀卡托国际学院等七系三部一院。
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一、人才需求
具有相关专业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
岗位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专业技术岗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心理学类、统计学类、力学类、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 | 符合学院专业发展、实践教学等需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高校系列职称者优先。 |
二、基本条件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5.符合学院工作岗位对学术水平的要求。
6.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三、引进待遇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
符合学院专业发展、实践教学等需要,且具有副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根据应聘者具体情况,可采用编制内或同工同酬合同制方式引进。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简历表》(见附件),同时将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佐证资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gzqyrscrc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人才类别+本人姓名+职称证书名称+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五、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学院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
(二)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三)招聘工作联系人
查老师联系电话:0851-88506037 18785185776
张老师联系电话:0851-88506037 18685190714
学校网站:http://www.gzqy.cn/
附件下载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应聘简历表.docx